同安:通报一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18-06-06 17:36: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189480

  近日,同安区纪委监委通报1起党员干部涉黑涉恶典型案件。

  经查,厦门市同安区西柯镇吕厝社区党总支书记吕子凉、居委会主任吕水草为获取在该社区内泰普公司厂房及配套设施二期项目主体结构工程前期施工权,利用职权,于2015年12月至2016年4月,多次合谋组织社会闲散人员和社区老人到工地现场,采用卸载砂石、静坐、阻扰机械施工等方式,阻扰施工,致使无法正常施工,原承包商被迫将该工程项目转让给吕子凉、吕水草等人。此外,吕子凉、吕水草二人还存在违反组织纪律、违反廉洁纪律、违反工作纪律等其他违纪问题。2018年4月,同安区纪委监委给予吕子凉、吕水草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强调,吕子凉、吕水草身为社区基层党员干部,为了个人利益,伙同他人采取非法手段获取工程项目,严重破坏了正常生产秩序,破坏营商环境,影响社会治安稳定,是典型的“村霸”恶势力。这起典型案件,反映出个别党员干部把持基层组织、肆意妄为,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全区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牢固树立法纪意识,知敬畏、存戒惧,严守党纪国法底线,坚决与黑恶势力划清界限。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基层政权巩固。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的工作部署上来,严格落实责任,肩负起保一方平安的主体责任。

  通报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严查基层党员干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坚决惩治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问题,通报曝光典型案例,形成有力震慑,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夯实党执政的群众基础提供坚强保证。(同安区纪委)

相关动态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