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

形式主义“作祟” 过世半年仍能按月领补助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2018-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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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谢,你来看,这个李某,半年前就过世了,现在还在领取补助呢。”“这个林某,失业后又重新就业近两年,可这期间未就业保障性生活补助却从未断过!”“还有这个李某某,明明一直都在就业,却能够长期领取失业的被征地及退养渔民保障性生活补助。”“这个董某,从国企退休,一边领着国家的退休金,一边又领取了未就业补助金。”“未就业补助”被一些正在就业、退休或已经死亡的村民领走了,这是怎么一回事?

  原来,2017年8月的一天,厦门市海沧区纪委工作人员来到该区东孚街道进行精准帮扶专项检查。一项“50-59周岁未就业的被征地人员及退养渔民保障性生活补贴政策”引起了检查组人员的注意。

  “这是什么性质的补贴?为何在以往的帮扶资金项目中没有见过呢?”仔细询问之下,检查组人员得知,这是海沧区政府出台的一项惠民利民政策,随着海沧开发建设,昔日渔港变成了城镇,被征地人员和退养渔民大幅增加,为解决好这部分人群的生活保障问题,海沧区政府规定:“对该区50-59周岁未就业的被征地人员及退养渔民每人每月发放200元保障性生活补助,但已按月享受退休金、养老金、养老补助的人员不再重复享受。”

  “对区级拨付的帮扶补贴要尤为留心,缺少中央、省、市级统一审核的平台,若平时再疏于监管,难保不出纰漏。”检查组组长叶艺敏的话引起了大家的重视,区纪委检查组成员随即赶往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调取东孚街道领取未就业保障性生活补助人员资料,对其就业和生活情况进行仔细核查,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最终核查出东孚街道寨后村19人违规领取补助53800元。经过进一步深入核实,这并非是一起“优亲厚友”的腐败案件,而是一起“形式主义”作祟的群众身边“四风”问题。

  “保障金发放对象如何审核?”

  “先找出符合条件的村民名单,再凭自己的印象进行筛选。”

  “村民的就业比较动态,你对这种动态变化如何把关?”

  “我没复核,也没有把关。”

  “你们村盖章需要审批吗?”

  “需要,但这一次是我先盖章,后审批。”

  “你没想到每人每月区区200块的保障性生活补助,最终给国家造成了五万多元的财产损失吧?”在事实面前,寨后村直接负责领取保障性生活补助对象审核和动态跟踪的网格员侯小萍羞愧地低下了头,承认了自己在工作中“不走心”,存在敷衍了事、得过且过的不正之风。

  在对该村党支部委员、民政干部林宝团的调查过程中,检查组成员发现,林宝团对于街道劳动保障部门是否进行层层审核、补助对象如何动态监管等环节“一问三不知”,在审核、把关流程上,还时常“图省事”,让侯小萍代为签字、盖章,让这项本是为民谋利的工作变成了为“形式”而“走形式”的“空架子”。林宝团的不作为和虚作为,放任了下属不正之风蔓延,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更损害了精准帮扶中的公平公正,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

  最终,林宝团和侯小萍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在工作中没有正确履行职责,造成较大损失,分别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成追回错发的保障性生活补助53800元。东孚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和经管站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也被给予责任追究。

  事情发生后,海沧区纪委举一反三,督促各基层纪工委自查自纠,又在新阳街道祥露社区发现了同样的问题。新阳街道纪工委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整改,针对祥露社区在开展保障性生活补贴工作的过程中,由于工作人员审核、复核不认真,分管领导把关不严,造成10名对象不符合条件仍领取补贴,损失6.02万元一事,新阳街道纪工委于2018年4月,对两名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党纪立案并作出延长预备期的处分,对祥露社区党委书记给予通报批评。(海沧区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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