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通报3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问题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18-06-22 08:02: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193639

  当前,村级组织换届正在进行中,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环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了对各类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查处力度。日前,市纪委监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三起违反换届纪律典型问题。

  1.集美区灌口镇陈井村原党支部书记陈良好贿选问题。陈良好原系灌口镇陈井村的党支部副书记,2015年换届选举期间,陈良好为当选村党支部书记,通过叶某杰请托时任灌口镇党委书记刘光忠帮忙,为了能尽早任命,送给刘光忠10万元。2015年10月,陈良好被任命为陈井村党支部书记。2018年5月18日,集美区纪委对陈良好进行党纪立案。刘光忠因另有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同安区西柯镇吕厝社区居委会原主任吕水草拉票等问题。2015年村(居)“两委”换届期间,同安区西柯镇吕厝社区候选人吕水草为达到当选目的,在选举前与其他家族成员共同商议,由其负责提供硬盒中华牌、厦门牌等香烟十来条、茶叶十公斤,让吕某章、吕某丁等8名堂兄以请选民抽烟和喝茶的名义帮吕水草拉票。经过三轮选举,2015年8月,吕水草当选为吕厝社区居委会主任。吕水草还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2018年4月20日,同安区纪委给予吕水草开除党籍处分,并建议责令吕水草辞职或按法定程序罢免其居委会主任职务。

  3.翔安区马巷镇陈新社区居委会原主任陈水宏贿选问题。2012年陈新社区居委会举行换届选举,陈水宏为竞选居委会主任,召集陈某国、陈某气、陈某兴等5人商议,由陈某国、陈某气、陈某兴等人,以一张选票1500元到3000元的方式在新宅自然村、陈头自然村拉票买票;陈水宏落选后,让人将贿选买票的钱追回。2015年陈新社区居委会换届选举,陈水宏为竞选居委会主任,再次以一张选票1500元到2500元不等的方式进行拉票买票,经过两轮选举,陈水宏当选为陈新社区居委会主任。2018年5月11日,陈水宏因还涉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通报指出,严肃换届纪律,匡正换届风气,既是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实施的现实需要,也是厚植党的执政根基的政治要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通报的问题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时刻绷紧换届纪律这根弦,切实遵守村级组织换届纪律“十条禁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送钱物、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或以各种名义为党员、登记选民发放各种福利进行拉票、贿选;不得采取承诺选举后给予某些利益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拉票;不得以恐吓、威胁、暴力等手段妨害正常选举秩序。

  各级党组织要把加强党的统一领导始终贯穿换届工作全过程,把严肃选风选纪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列出责任清单,压实相关部门责任,逐项分解任务,督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敲紧压实责任;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引导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微信公众号、网络平台等舆论宣传阵地,多层次、全方位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保证村级组织换届平稳有序进行。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换届期间要按照“有报必查”“露头就打”的原则,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监督检查,密切掌握换届选举情况,坚持挺纪在前,注重抓早抓小,及时把违纪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顶风违纪、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要及时通报典型案例,形成高压态势。对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认真导致选举工作受到影响的以及对违纪问题查处不力、造成不良后果的,坚决进行问责。

相关动态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