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察利剑精准“对焦”显锋芒

——2017年厦门市委巡察工作综述

 来源:厦门市纪委市监委网站      作者:       2018-02-04 08:3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5157014

  “厦门港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选人用人不够规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机制不健全,违规骗取医保基金问题突出。”……

  打开厦门市纪委市监委“鹭岛清风”网站最近一期巡察反馈情况,被巡察单位的问题被一一列出。这样直击要害的巡察反馈,2017年仅市级巡察机构就发出了6份。市级巡察组全年先后开展巡察4轮28个单位,对1个单位开展专项巡察,组织2轮区级交叉巡察;区级巡察组各开展了4轮巡察,共63个单位。

  每一次巡察,就是一次利剑出鞘。

  提高政治站位 对准巡察靶向

  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是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产生的根源。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裴金佳强调,巡察工作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带领全市巡察机构和全体巡察干部坚决贯彻中央、省委、市委有关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对准巡察靶向。市委巡察办认真总结实践成果,制定出台《政治巡察要点指引》,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三大方面,梳理形成12方面120条具体内容,指导巡察干部开展工作,深化政治巡察。市、区两级巡察组突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检查“四个意识”牢不牢、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坚决、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是否到位,并将发现的问题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形成了强力震慑,将管党治党螺丝越拧越紧。

  突出问题导向 选准巡察方式

  哪里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就巡察到哪里,聚焦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每轮巡察进驻前都公布巡察对象,进驻后公布邮政信箱和举报电话,开门接访,与干部群众广泛谈话,巡察结束后公开反馈意见和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一年来,市、区两级巡察组共受理来信来电来访661件次,与党员干部和群众个别谈话4092人次,有效拓展了发现问题的渠道,提高了发现问题的能力。

  市、区巡察组带着问题进驻、下沉一级了解,开展政治常识测试,抽查党员档案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党费收缴情况,把握巡察对象的行业特点和历史文化,见微知著、由表及里,发挥政治“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

  面对巡察对象多、巡察力量不足、发现问题能力不强、越到基层人情干扰越多,面对这些难题,市、区两级巡察机构在巡察组织形式、人员安排、力量搭配上创新突破,最大限度实现资源有机整合、力量优势互补。

  在以常规巡察为主的基础上,坚持板块轮动、分类安排,以巡察国企为重点,并安排一些群团组织、机关单位。个别批次采取市、区上下联动,同时对市、区同一部门进行巡察,做到同频共振。积极探索专项巡察和机动巡察,市委首次开展对一家国有企业贸易行为不规范问题进行专项巡察,同安区、集美区等针对帮扶资金使用管理开展专项巡察,湖里区围绕厦门会晤筹备工作落实情况开展机动巡察。

  此外,组织两轮区级交叉巡察,每轮各选三个区进行“推磨式”巡察。“交叉巡察这种方法,有效避免了人情干扰,在巡察过程中能更好地坚持原则,较真碰硬,如今年首轮区级交叉巡察发现我区2个非公党支部违规发展党员问题,通过问题整改,全区非公党支部的党员发展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集美区委巡察办负责人说。

  坚持标本兼治 精准发力整改

  “巡察既是治标之举,也是治本之策。”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孙明忠说,“要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又要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机制,防止‘雨过地皮湿’‘风过草抬头’等现象的发生。”

  市委“五人小组”会议听取巡察综合情况汇报时,每次都点人、点事、点问题,对问题整改和线索处置提出明确要求。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不断改进巡察反馈和整改工作,安排领导小组成员参加反馈,要求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签收巡察反馈意见,明确被巡察党组织担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责成成立整改工作小组,研究制定整改方案。巡察反馈意见同时抄送市分管领导、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和市有关主管部门,明确市分管领导和主管部门都要担起责任。

  市、区两级巡察办会同巡察组建立了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逐一对账销号。市委巡察办探索采取回访督查办法,上门面对面沟通、督办,有力推动问题整改。被巡察党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和民主生活会研究整改措施,制定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时报送问题整改报告和党组织书记组织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并由书记签字承诺报告的真实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一些干部坦言,原主要领导因违纪违法问题被查处后,市委又将他们列入了巡察对象范围,以彻底发现问题。巡察问题的反馈,给他们以强烈的震撼。“我们认真反思教训、举一反三查找不足,先后修订完善了《公务接待工作管理规定》《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21项制度规范,党组核心作用更加凸显,党员干部作风更加扎实。”

  一年来,市委巡察机构向被巡察党组织反馈641个具体问题,移交124条线索;被巡察党组织共制定整改措施1258条,建立完善制度451项,问责追责258人次,挽回经济损失2.71亿元;向市、区党委相关职能部门提出意见建议65条,已落实57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巡察机构移交的线索分类处置、优先办理,先后立案审查55人,给予党纪和行政处分33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人。

  针对通报巡察中发现的选人用人、机关党建和国企经营管理方面的问题,市委组织部、市国资党工委分别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在全市基层党组织、国有企业开展全面自查整改。市委巡察办梳理每轮巡察发现的典型个性问题,形成《厦门巡察通报》,各级各部门对照通报内容主动检查、先行整改。国企管党治党宽松软、机关党的建设和选人用人、医保基金监管、科技经费使用管理、公房闲置等方面问题得到了集中整治,逐步建立了长效机制。

?中共厦门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厦门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闽ICP备  13011616

?厦门市纪委市监委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