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2017年运用“四种形态”处理45人次

 来源:厦门市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18-02-24 14:58: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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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厦门市纪委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充分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在实践中加强日常监督,在监督中强化执纪审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及时纠正,做到抓早抓小,用纪律护住森林的“大多数”,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5人次。

  抓早:早打招呼,勤提醒

  元旦前夕,驻局纪检组瞄准关键节点,督促驻在单位把廉政谈话作为把纪律挺在前面的有效载体,通过“勤浇树”、“常浇树”,做到早提醒、早警示、早防范。充分利用述责述廉、民主评议、批评和自我批评、廉政提醒谈话、工作约谈、函询等手段教育提醒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去年以来,开展警示教育368场次/22494人次,通过权力运行平台警示风险12343次,组织明察暗访82次,组织任前廉政谈话141人次,建立处级以上廉政档案165份,批评教育、谈话函询32人次,占处理总人数的71.1%。

  抓小:件件核实,零暂存

  年初,一封反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的某事业单位工会经费使用管理不规范、违规发放经营绩效奖金的信访举报件,引起了驻局纪检组的高度重视。该事业单位是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单位办公和业务工作均自成一体,是否真的存在举报人反映的情况?

  驻局纪检组立即开展初核调查,经过调阅资料、内部审计、个别约谈后,确认该事业单位在工会经费开支管理方面存在未设立独立账号、向退休人员发放福利经费及超标准发放2015年经营性绩效奖金等问题。针对核实的情况,驻局纪检组责令该事业单位立即暂停发放所有的课题奖励和经营性绩效奖金,针对问题逐条进行整改,对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并对相关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2017年,驻局纪检组受理信访件45件,核查问题线索26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处理5人,通报8人。纪律轻处分、组织调整8人次,占处理总人数的17.8%。

  抓严:治理病树,护森林

  去年,驻局纪检组针对原工商局广告领域的一系列问题线索,广泛动员谈话,深挖细查,严肃处置,集中查处了一批党员干部,其中,党政纪处分11人,开除党籍5人,追究刑事责任6人,开除公职3人。同时,对群众高度关注高、反映强烈的“胜福兴食品安全”事件进行执纪监督,先后追究领导责任6人,党纪处分5人,诫勉谈话1人。始终坚持挺纪在前,真正做到让责任“上线”,监督“通电”。

  抓防:建章立制,促治本

  为积极发挥查办案件工作的治本功能,驻局纪检组认真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努力实现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的转化。一是以制度建设“导”。督促驻在单位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场监管人员与行政相对人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明确与行政相对人接触交往的“五个严禁”,规范行为,划出红线,厘清界限。二是以纪律检查“督”。通过“监督再监督、检查再检查”,持续抓纪律监督,紧盯重要节点,夯实作风建设。三是以警示通报“促”。进一步规范违纪典型案例通报机制,强化剖析,分类筛选,通过“一类一报”、“一类一分析”、“一类一警示”,充分发挥案件警示震慑作用,强化市场监管人员的廉洁意识。(驻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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