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十条禁令”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

 来源:福建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者:       2018-05-21 08:54: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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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福建省莆田市纪委监委联合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下发《关于严肃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纪律的通知》,严明“十条禁令”,严肃选风选纪,确保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风清气正。

  据悉,“十条禁令”是指严禁在换届前频繁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突击发展党员;严禁“村霸”、宗派势力、黑恶势力等干扰、操纵、破坏选举,参与或指使他人避会抵制、跟踪监视、虚假委托、张贴大字报、分发传单等不正当活动;严禁采用诬告陷害、诽谤中伤他人,或制造和传播小道消息扰乱换届工作;严禁对选举工作中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控告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严禁私自通过打电话、发短信微信、分发名片、当面拜访,或者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等形式,在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正常组织活动和不正当竞争;严禁在换届选举中请选民、党员吃喝玩乐,向选民、党员赠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和各种礼品;严禁借换届之机,突击花钱或私分公款公物、滥发奖金、补贴或纪念品,进行公款旅游、公款吃请等行为,对违反财经纪律的,依纪依法进行处理;严禁换届选举工作人员、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以职权和工作之便影响和干扰换届选举;严禁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砸毁票箱、撕毁选票、冲击选举会场等不正当手段破坏和妨害选举;严禁换届后不移交印章、账本、档案和有关事务。

  在此基础上,莆田市坚持教育、警示、培训在先,把换届政策逐一宣传解释到位,把换届纪律要求逐一教育覆盖到位,特别是对新进人员、退出人员、差额人选、代表委员等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正确对待、服从安排,增强党员群众法制观念,引导有序参与选举,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同时,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有关警示教育片和严肃换届纪律有关文件,深入学习典型案例,以案为戒,使党员干部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心存敬畏,警钟长鸣。

  不仅如此,莆田市还将集中开展专项巡察,把严明纪律贯穿干部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和选举等各个环节,确保换届工作推进到哪一步,监督就跟进到哪一步。此外,莆田市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纪(工)委的尖兵作用,对选民登记、候选人提名、竞职演说、投票选举等换届选举的每一个环节实施全程监督,及时发现换届选举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并对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此外,《通知》还明确,将强化换届监督与正在开展的扶贫、民生、涉黑腐败、移风易俗等专项治理有机结合,加大查处和打击力度,对呼朋唤友拉选票、请客送礼忙贿选、违反程序定人选等违纪违法行为,对黑恶势力、宗族势力干扰换届选举、操纵破坏基层选举,以及党员干部利用职权职务影响插手、干预换届选举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莆田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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