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安:加强督查督办 提升信访办理成效

 来源:福建日报      作者:       2018-06-14 08:20:00      字体大小:[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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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设立专属的纪委监委接访室,进一步畅通群众上访渠道。谢晨曦 摄

  “你好,你镇纪委承办的信访件离办结期限仅有7天,请加快办理速度,及时上报信访举报问题的调查处理情况……”11日一上班,厦门市同安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干部对洪塘镇纪委即将到期的信访件进行了电话催办。

  为了进一步提高信访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今年,同安区纪委采取了系列举措,包括建立了四项“五个工作日”制度,规定信访室在接到信访件的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信访件的录入、拟办、审批、交办;五个工作日内完成信访问题初核报告书面审核,并做出发回重新调查或信访件了结建议;每五个工作日移送一次信访问题线索(周移送);每五个工作日向委主要领导呈报一次群众来访接待及受理情况(周报)。

  同安区纪委监委着力规范信访件转办交办管理,还综合运用电话催办、发函提醒催办、季度书面通报等多种办法,加强信访件督查督办。对办结期限前7天未办结的信访件逐个电话催办,对重要或逾期未办结的信访件,向承办单位发出督办提醒函;每个季度,区纪委监委还对各承办单位的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此外,为落细落实信访责任制,推动信访工作全程留痕——区纪委监委信访室创建了电子工作台账,详细录入承办单位、转交办时间、督办情况、办结时间和办结结果等信息,实现对信访件办理情况的全程监督,推进信访举报“零暂存”;健全完善结案报告主管领导、调查人员“双签名”制度,确保责任到人;由专人负责催办,做好催办记录,确保信访件按期办结;加强信访件督办审核,实现“专人督办、集体研判”制度,指导意见书面反馈,严格审核把关,着力提高查实率。区纪委常委将每季度听取一次信访形势分析,信访室每月进行数据分析汇总,并向纪委相关领导及主要负责人报告。

  在进一步理顺信访全流程,督查督办严格落实信访件办理之外,同安区还从前端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今年3月份,同安区纪委监委在同安区信访局内设立了区纪委监委接访室,建立区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和派驻纪检组干部轮流接访制度,方便群众上访,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据悉,今年1—5月,同安区纪委监委受理信访件264件,办理信访件177件,其中,信访室接待群众来访78批次,受理信访件35件。(杨珊珊 谢晨曦)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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